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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丰台区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》的通知 ...

2017-7-28 10:46| 发布者: jijinduoduo| 查看: 402| 评论: 0

摘要: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《丰台区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》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,区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区属机构:   《丰台区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》已经区政府同意 ...

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
关于印发《丰台区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》的通知


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,区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区属机构:
  《丰台区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》已经区政府同意,并提请区人大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,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,做好实事项目办理进展情况的公开,坚决兑现承诺。区政府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,推动实事项目落实。

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
2017年5月15日


  丰台区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
  一、改善群众居住条件
  1.全面落实《丰台区加强老旧小区服务管理工作意见》,提升全区老旧小区服务管理水平。做好7个市级、28个区级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。
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社会办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2.完成5000户棚户区改造,提高群众居住质量;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,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6000套,竣工6000套。
  牵头领导:吴继东
  主责单位:区住建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2月底前
  3.更新改造15个老旧小区的供热管网,提高供热质量,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老旧小区居民温暖过冬。
  牵头领导: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区市政市容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供暖季前
  4.为2700户老旧小区居民家庭换装节水马桶。
  牵头领导: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区水务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二、方便群众出行
  5.完成花乡桥北、市政务中心周边等10项交通疏堵改造工程,完成晓月东路、丰裕路等5条区属道路大修工程,提高道路通行能力。

  牵头领导: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区市政市容委(区交通委)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6.建成万丰路、马家堡东路、开阳路等13条交通秩序严管街;选取丰台、右安门街道为试点,统筹优化利用居住区周边各类停车资源,缓解停车难问题;加大违章停车执法力度,推进违章停车社会化清拖服务。
  牵头领导:王新元 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丰台交通支队 区市政市容委(区交通委)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三、改善生态环境
  7.完成剩余约3.3万户平房煤改清洁能源工作,全区基本实现无煤化。
  牵头领导: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区环保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供暖季前
  8.建设瓦窑西支沟(沙羊路至六环路,长度2074米)和槐房支沟(大红门货站南门至入小龙河长度952米)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, 完成九子河、牤牛河、佃起河、小清河南北支沟、大兴灌渠等5条黑臭水体河段治理。
  牵头领导: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区水务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7月15日完成小流域主体工程、11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
  9.进一步改善群众身边环境,完成20条街巷胡同环境整治。
  牵头领导: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区市政市容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10.提升城市景观水平,新建2处休闲公园;完成城市绿化代征地建设10公顷、绿地便民设施完善工程10公顷,平原造林1000亩,完成林木抚育2200亩,创建6个花园式单位、5个花园式社区。
  牵头领导: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区园林绿化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四、提升群众生活品质
  11.继续建设4个市级“一刻钟社区服务圈”,提高社区居民生活便利度和满意度。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社会办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12.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,加强社区商业便民服务,全区新增规范化、连锁化、品牌化便利店(超市)、餐饮、便民菜店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100个。
  牵头领导:周新春
  主责单位:区商务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13.建设20个“社区之家”示范点,鼓励驻地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建设,面向社区居民有序开放内部服务设施、共享公共服务资源。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社会办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14.全面实施“食品安全示范区”创建工作,规范管理全区800家幼儿园、中小学、养老机构和集中供餐单位食堂的食品采购渠道,确保食品安全。
  牵头领导:周新春
  主责单位:区食药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15.完成57座公厕改造,改善如厕环境。
  牵头领导:李春滨
  主责单位:区市政市容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16.开展“我的丰台·我的家”系列文化惠民活动600场次,扩大受众范围。
  牵头领导:张 婕
  主责单位:区文化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17.营造百姓放心消费环境,在50家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纠纷在线和解;举办80场次消费维权教育课堂,受众2万人;对与群众生活相关的10类、800组日用品进行季度周期监测。
  牵头领导:肖辉利
  主责单位:区工商分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五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
  18.建设3个街道、乡(镇)级养老照料中心;建设3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。
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民政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19.贯彻《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》,因地制宜地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,建设各类专项体育活动场地168片,不断满足市民健身需求。
  牵头领导:张 婕
  主责单位:区体育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20.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“落地工程”,遴选1.5万名慢性病患者,推广使用高血压、糖尿病和失眠、肥胖中医药治未病服务。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卫计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21.购买社区治理、专业社工、养老助残等不少于40项社会组织服务项目,扶持邻里关爱、便民服务、治安保洁等不少于100项社区志愿服务项目。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社会办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22.促进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,为1万名无保障老年人健康体检,为1.5万名的适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,为约4.7万户丰台籍独生子女(1-18周岁)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,为1500名计生特扶人员健康体检,在111个社区网点配备计生药具自取架。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卫计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23.推广医养结合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模式,签约2000名老年人开展上门医疗服务。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卫计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24.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,在新村、丰台、卢街、花乡、王佐等5个街乡镇,新建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。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卫计委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六、消除公共安全隐患
  25.为6.3万60岁以上老年人配备消防报警器;以卢沟桥街道所辖37个社区及方庄地区所辖16个社区为试点,进社区、进单位、进学校开展12万人次的消防培训。
  牵头领导:周新春
  主责单位:丰台消防支队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26.在本区城乡困难居民家庭,淘汰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的不合格燃气灶具,推广安装燃气安全辅助设备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,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  牵头领导:周新春
  主责单位:区安全监管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
  七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
  27.按照市级统一安排,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、失业保险金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、福利养老金,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。
  牵头领导:张 鑫
  主责单位:区人力社保局
  完成时限:2017年11月底前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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