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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区举办庆祝《献血法》
实施四周年献血宣传咨询活动
9月29日上午,朝阳区卫生局献血办公室在蓝岛大厦广场举办“庆祝《献血法》颁布四周年宣传咨询活动”。活动以“广播、专家咨询、发放材料、悬挂横幅、现场无偿献血”等形式进行。宣传主题:庆祝《献血法》颁布四周年。宣传口号:⒈无偿献血我一人,幸福受益全家人;⒉拯救生命我们走到一起来;⒊伸出你的臂膀,共同托起生命的希望。
此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,接待咨询百余人次,无偿献血26人次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市献血办公室副主任徐明、朝阳区卫生局党委书记郭德宏、局长殷菁、副局长徐宝强、朝阳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刘良等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。
《献血法》自1998年10月1日实施以来,为临床用血的需 要和安全及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,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。同时为打击“血头、血霸”的嚣张气焰,提供了法律依据,使我国血液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管理的新阶段。目前,全区各街、乡均在所辖范围以张贴宣传画、宣传标语,专题讲座,悬挂横幅,发放宣传材料,专家咨询,文艺汇演等形式宣传《献血法》,营造朝阳区无偿献血的社会氛围。
北京市朝阳区献血办公室 2002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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